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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科技手段解决药师数量不足问题


    Source:医药网Release time:2011-07-24Click:1228次




    生意社7月24日讯 

      

      我国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又要求5年内药店、药房必须配备使用执业药师。但目前我国的执业药师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二是执业药师分布不合理。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一个瓶颈,直接影响着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为遏制执业药师“多头挂靠、空头挂靠”的有名无实之“怪”现象,逐步缓和药师队伍紧张现状,不妨因时而异,特殊问题特殊对待,重新解读药师“在职在岗”的形式。

     

      药师“在职在岗”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群众购药时能得到专业的药学指导和咨询,直观地说是为购药者提供“面对面”的药学服务。但科技的发展已赋予“面对面”多种形式,比如通过网络、手机、信息平台等现代化工具,均可达到“面对面”的可视效果。因此,为合理利用仅有的药师资源,充分发挥驻店药师“守门人”和“防火墙”的作用,是否可以通过网络、手机、信息平台等的“可视”、“可通话”效果,创造药师提供专业服务的新形态、新形式,实现一名药师服务多家药店的目的。

     

      众所周知,药师对药店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是不需花费很长时间的,各种记录的完善、设施维护及药品保管也不需花费很长时间,这对于一名合格的、经营丰富的、优秀的驻店药师来说不是一件难事,故要实现一名药师同时管理几家药店也不是件难事。假如一个药师同时管理3家药店,那么他一周可以安排3天时间到每一家药店进行“现场”管理,其余4天时间可利用现代化工具提供药学服务;或者该药师可以两天在这家店,另两天在那家店,剩余时间在第三家药店,在这家店的时候,可以利用现代化工具为那两家店提供药学服务。

     

      上述做法不是不可能,其实一名药师完全可以同时为几家药店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关键是看如何去合理安排时间、如何提供这样的服务平台和如何保障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转。这样的“变通”有以下优势:一是有效整合药师资源,能缓和药师紧缺现状;二是充分发挥驻店药师的作用,使得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不再成为虚晃;三是避免了驻店药师“走穴”现象,药店能留住人,才能有长久发展;四是充分调动了驻店药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药品质量管理得以有效保障,药学服务质量得以不断提高;五是药师个人价值得以充分体现,社会地位得以提升。

     

      用药安全任重而道远,为使药师能做到“在职在岗”,我们不妨多些探索,多些创新,多些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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