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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与东盟国家携手推进药品安全合作


    Source:医药网Release time:2013-09-05Click:917次




    生意社9月5日讯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尹力出席此间第二届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医药行业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中国愿意同东盟各国一起,推动东南亚区域乃至全球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

    9月3日至4日,以“药品安全监管国际合作新视角”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东盟药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来自中国与东盟十国以及港澳地区的卫生、药品监管机构的药品监管官员就开展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药品进出口监管法规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尹力在论坛上指出,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后,医药领域双边往来日益扩大,显示出良好发展态势和巨大潜力。目前双方已建立了“中国—东盟药品安全论坛”机制,运行良好。据统计,2011年中国与东盟医药贸易额为45.14亿美元,2012年增加到51.14亿美元,同比增长13%。

    越南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阮越雄在会上表示,2008年,越中两国已经签署越南—中国共同声明,其中有边界卫生检疫合作协议。于今年6月签署的开展越南—中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行动纲领中也明确指出要落实政府间的卫生合作协定,其中优先集中于人力发展、药物监管、生物研究、疾病控制等内容。

    缅甸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司司长吴守温接受记者采访介绍,缅甸国家卫生部对相关药企实行上市前监管和上市后监管,所有药企必须经卫生部注册才能上市。缅甸希望加大与中国及东盟各国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交流合作。

    论坛举办地广西壮族自治区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文化相通、人缘相亲。广西副主席李康介绍,广西是中国—东盟药品贸易通道,南宁市为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凭祥、东兴、龙邦3个边境口岸作为中药材进口通关口岸。广西与东盟各国在药品检验和监测、技术人才培训、信息交换、打击药品跨国犯罪、建立打假联通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合作。

    “由于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已经跨越了国界,药品安全已不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特有的问题,面对药品安全风险,没有哪个国家、地区能够独善其身。”尹力表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有良好合作基础,中国愿意同各国政府、药监部门、国际组织以及民间机构一道为共同保障药品的安全、维护公众用药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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